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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7月1日新规定

保险
202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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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7月1日新规如下:

1、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管理的通知》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参保缴费政策,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自2020年7月1日起,废止《关于印发关于超过国家规定劳动年龄的本市城镇人员补缴社会保险有关问题的处理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城镇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2、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的《关于强化人身保险精算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2020年7月1日起,保险公司报送人身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审批或备案的,最近季度末责任准备金覆盖率不得低于100%。同时不符合该通知要求的产品分红型人身保险说明书不得继续使用。

3、为了规范参保缴费的政策,从2020年7月1日起,个人存档人员和超龄人员不得再补交基本的养老金。

此次发布的政策规范了参保缴费政策,提高了社保缴纳意识,同时也迫使更多企业推进社保的合规性。不过对于普通职工而言,由于用人单位原因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仍按照关于印发《关于贯彻实施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具体办法》的通知及有关政策规定办理补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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