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取公积金一般在5-10个点。
公积金的提取需要满足相关条件,而公积金的代取需要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当中的相关规定来进行代取。一般而言,由于工作关系的变动,以及出外派公差的缘故,导致没有足够时间等待相关款项到账或款项到账后不便亲自前往进行领取,于是,便出现了代取公积金的情况。
委托人通过委托方式委托受托人代为领取住房公积金是完全可以的。但是,在受托人代为领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搁单位提供由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确保相关材料准确无误。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在原则上应由提取人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办理。除签约委托提取还贷业务外,由于个人原因导致职工本人无法亲自进行办理的,职工配偶,同户直系亲属单位经办员或经职工单位认定具有代办资格的代办人可以代办公积金提取业务,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人员不具备代取公积金的资格,委托人不得对未具备受托资格的个人进行委托。
满足上述条件的受托人持相关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通知受托人与申请人。准予提取的。应交由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