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分为100元至1000元/年十个不同收费等级,个人自愿选择收费等级,支付多项收费。 投保人必须连续15年缴纳,不足15年的,可以补充15年。 投保人每月领取的养老金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基础养老金现在为55元,个人账户部分由个人选择的费用等级决定。
16岁以上(不包括在校学生)、60岁以下不符合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加条件的城镇非就业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投保人在60岁后,可以每月领取包括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在内的养老金。 满60岁满足规定条件的城镇居民,不支付费用,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由政府全额支付。 人均每月55元以上。
黑龙江省已经开始实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首先开始实施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其中包括依兰、巴彦和呼兰。 另外宾县、阿城、延寿和尚志已报国家有关部门,顺利的话,7个区、县(市)首次加入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全省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已经充分准备好,预计7月投保,哈尔滨市依兰县、巴彦县、呼兰区正在首次试点,宾县、阿城、延寿和尚志4县(市)试点正在等待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