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医保卡需要到社保机构进行具体的办理流程,流程如下:
1、到社保机构个人缴费窗口领取并填写《某某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申报表》和《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险费合同书》;
2、持《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险费合同书》到开户银行加盖公章;
3、参保人需持提供的资料、《某某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申报表》和《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险费合同书》到户籍所在区的社保机构,个人缴费窗口办理参保手续。
4、需办理《某某市劳动保障卡》的参保人,必须本人前来办理,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以及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联网相馆的数码照回执。
5、需要注意的是参保人应于每月21日前,在银行托收账户内存足当月应缴社保费,如连续三个月托收不成功,社保机构将停止参保,若想重新参保必须再次申报。
医保卡在使用应当妥善保管,不能弯曲、折叠、刻划,避免接触磁性物品;医保卡是仅供参保人本人使用,不允许出借、冒用、涂改或伪造;如果因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药店设备故障导致医保不能使用,医药费先由个人现金支付,故障排除后,可以在原来的医疗机构或药店按规定重新结算;参保人如果出国(出境)定居并注销本市户籍等关系的,应将医保卡交还市、区县医保中心或服务点注销。